根据省局文件精神,为方便船主拆解、改造,市港航局5月10日会议研究决定在都昌县、庐山市、瑞昌市各增加一家定点船厂,请有意向的船厂于5月18日至5月24日7日 内,携相关资料到市港航局航运处报名,逾期不受理。
申请资料:一是资质条件,注册资金200万以上,取得船舶修造类三级三等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;(申请书及公司概况,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船厂生产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,公司安全、防污染、消防等制度及应急预案)
二是设施条件,具有专用工场、船台或船坞,拖船设施;(证明材料)
三是设备条件,备有5吨以上起重设备,交直流电话机、气割设备,防污设备;(证明材料)
四是人员条件,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,不少于5名持证焊工、3名钣金工和1名电工,专职安全质量检查员。(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劳动合同)
九江市港航管理局
2017年5月18日